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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千秋书与画
中国书法之乡网   2009-04-30 14:51:19 作者:2 来源: 文字大小:[][][]
 书法和绘画的关系,是大家常谈的,我们不要简单化了。不能认为书法用来题画,便算是书画的结合。一幅绘画作品,加上题字,印上图章,是一件完整的艺术作品,其灵魂深处,要有诗的意境、诗的内在的情愫。书法和绘画之间有深刻的内在联系。林语堂《中国人》讲到,书法代表韵律和构造的最为抽象的原则。书法同绘画的关系,他认为好比纯数学与工程学或天文学的关系,纯数学的“1、2、3、4”,不表示任何一个具体的特定的质量概念,只有与客观对象相联系,才具有质量的概念,如“一本书、一顶帽子”。由于书法代表韵律和构造最为抽象的原则,书法与绘画的关系,也就恰如纯数学与工程学、天文学的关系了,若把书法的原则运用到客观对象的描写上面,遂转化为绘画。
    公元5世纪谢赫创立的六法学说,既是创作的原则,也是批评的原则。拿这六条原则衡量,书法和绘画的四条是直接相通的,即“气韵生动”、“骨法用笔”、“经营位置”(即“置陈布势”)、“传移模写”。至于“随类赋彩”,在绘画当中才有,书法的墨可以“分五色”,有变化,但是一般来讲,书法不用颜色,不用藤黄、青绿,却要求有浓淡,干枯,也给你一种颜色的感觉。正如黑白照片、黑白电影,它本身没有色彩,但能表现一种调,这种调让你联想到某种色彩的感觉。可以说,墨是色彩的纯化、潜化。“应物象形”,书法没有直接描写客观对象的形,但书法也可以让你想到一种形,如大篆中的“隹”(鸟之短尾,总名)很像一只鸟,有的字像一个人、一朵花等等,这也是一种与客观对象相对应的感觉,但是书法不是直接表现客观对象的形。一点如高山坠石,一横如千里阵云,“石”、“云”不也是客观物象吗?一个转折像万岁枯藤,这不也是使人自然联想到客观对象吗?但这样一种联想,是曲折的,它是不直接依靠描写客观对象达到的,这也是书法的长处。我们说到笔法的丰富,意味着在笔法中让你感觉到万岁枯藤,感觉到高山坠石,感觉到千里阵云,而不是把某一个字画成石、云、枯藤。若如此那还不如画画,这反倒把书法引向一个狭小境地。同样,当我们说,把书法的韵律和构造原则用于客观物象便成为画,也不意味着书法可以替代绘画,如果用书法替代绘画而从根本上取消了对客观物象的抽象暗示,那么绘画与书法的界限被消灭了,绘画的功能失去了。各种艺术的长处,在于对它的特殊性的充分发挥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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